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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司机竟一次被扣24分!原来是......
导语
驾驶证的最高记分是12分。可呼和浩特这位驾驶员一次性记了24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一辆白色越野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
民警:下来,下来,不要动车了。熄火。民警:吹,吹,吹。好了。你驾驶证呢。韩某:我没拿,完了我告诉你身份证到行了。民警:那你告诉是别人的呢。韩某:我拿我身份证的呢。民警:拿出来。58mg/100ml。你和我们折腾一晚上。韩某:哎呀,吓死我了。
在看到自己吹出的数值后,驾驶员直呼“吓死我了”,想必这位驾驶员是知道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可是就在民警在对驾驶员韩某的车辆进行输入的时候又发现了新的问题。
民警:等等,等等。车牌号是蒙AT7182。FB。韩某:错了。别说了,别说了。民警:是不是假牌子。这个不对。估计假的我过去看吧。
随后民警立即对其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悬挂的蒙AT7182的号牌并不是该车辆的原车牌。车辆的原号牌是蒙AFN开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对韩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款1500元。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款3000元。合并处罚记24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4500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到达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法律是给每个驾驶员的设立的一条红线,而驾驶员韩某连踩两条红线。这次不仅要考科目一还要再考科目三,通过了这次教训,韩某应该以后再也不会违法了。只有尊重法律的权威才可以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平安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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